秦始皇有没有焚书坑儒呢

公元前213年,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“郡县制”,要求根据古制,分封子弟。丞相李斯加以驳斥,并主张禁止“儒生”(读书人)以古论今,以私学诽谤朝政。丞相李斯说:“……我请求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。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,天下敢有收藏《诗》《书》、诸子百家著作的,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。有敢在一块儿谈议《诗》《书》的处以死刑示众,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……”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,下令焚烧《秦记》以外的列国史记,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《诗》《书》等也限期交出烧毁;有敢谈论《诗》《书》的处死,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;禁止私学,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。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。
 
第二年,秦始皇嬴政狂热地迷上了仙人和不死神药,四处笼络和招揽术士,酬以重金,很多术士云集咸阳,有为名的、有为利的,一晃六年时间过去了,连仙人和不死神药的影也没见着。术士们不免心虚起来,就想找借口逃走。其中有名气的侯生、卢生知道自己没有好果子吃,就逃跑了。秦始皇听说二人逃跑,十分恼怒,认为这批文章博学之士和有各种技艺的方术之士,没能振兴太平,最后花费的钱以数万计算,也没找到奇药,还背地诽谤皇帝,真是太过分了。于是查抄在咸阳的术士。
 
还没来得及逃离咸阳的术士们被悉数缉拿归案,关押一处。严刑拷打之下,他们没有一点节操,为求自免,互相揭发,乃至不惜编造,牵引诬告。审理下来,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,皆坑于咸阳。此一事件,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,合称为焚书坑儒。其实,所谓坑儒,本只是对良莠不齐的术士队伍的一次清理整顿而已。这被活埋的四百六十余人,乃是候星气、炼丹药的术士,并非儒生。
 
首先提出坑儒的,是在东晋年间。梅颐献《古文尚书》里把坑术士第一次变性为坑儒。后来,随着《古文尚书》被定为官书,坑儒的说法于是沿袭下来,遂成定论。到了清代,梅颐所献的《古文尚书》伪书的身份已成盖棺定论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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