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法可依 还需执法必严

法律是来约束犯罪的,有了法律条文就要严格遵守,触犯了法律也不要搞加减法,是什么刑法就执行什么刑法,有法可依,还需执法必严。

一次,汉文帝出巡,在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时,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了出来,皇帝车驾的马受了惊。后来此人被交给了廷尉张释之。张释之审讯那个人。那人说:“我是长安县的乡下人,听到了清道禁止人通行的命令,就躲在桥下。过了好久,以为皇帝的队伍已经过去了,就从桥下出来,一下子看见了皇帝的车队,马上就跑起来。”张释之向皇帝报告说他触犯了清道的禁令,应处以罚金。文帝发怒说:“这个人惊了我的马,幸亏我的马温顺,要是别的马,说不定就摔伤了我,可是你才判处他罚金!”张释之解释说:“法,是天下公共的。这一案件依据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定罪;加罪重判,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众。况且,在他惊动马匹之际,如果皇上派人将他杀死,也就算了。现在已把他交给廷尉,廷尉是天下公平的典范,只有依法办事,假如没有标准了,百姓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!请陛下深思。”文帝思虑半晌,说:“廷尉的判决是对的。”
 
后来,有人偷了高祖庙神座前的玉环,被抓到了,文帝发怒,交给廷尉治罪。张释之按法律所规定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奏报皇帝,判处死刑。文帝认为这人该灭族。张释之说:“依照法律这样处罚已经足够了。况且在罪名相同时,也要区别犯罪程度的轻重不同。现在他偷盗祖庙的器物就要处以灭族之罪,万一有愚蠢的人挖长陵一抔土,陛下用什么刑罚惩处他呢?”过了一些时候,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,才同意了廷尉的判决。因为张释之执法论事公正,得到天下人的称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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